高速拋錨小心修車陷阱 修車店小問題大修
東方網8月26日 信息:據《東方早報》報導,李先生高速路上車輛拋錨,卻遇到路人幫忙查看修理并拖到附近修車廠。本 認為遇上 善意人,但實際上從一開始便是一個陷阱。修車廠老板張某、嚴某伙同錢某等人在高速路上招攬需求修車的客人,進入修車廠后,小問題進行大修理,以此 訛詐勒索。3個月間,騙得75名車主55萬余元。
近日,青浦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并做出一審判決,認定張某、嚴某、錢某等人的行為構成 欺騙罪,根據犯罪情節及涉案金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至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不等的刑罰。
1982年 誕生的張某在老家學了修車技術后來到上海打工。在打工期間張某 意識了同鄉修車工嚴某,嚴某比張某大10歲。在打工期間,兩人發現打工的汽修廠有時會故意將原本 惟獨求小修的車輛偽造成需求大修的情況,以此來賺取更多的錢財。為此,兩人也想依葫蘆畫瓢好好賺一筆。去年3月,在沒有辦理任何執照的情況下兩人開始經營一家汽修廠,雇傭了周某等4人為修理工。兩人與“打拋錨”人員(拖車人員)錢某等6人商量,由錢某等6人分成三組,每天在青浦周邊的幾條高速公路上開車“游蕩”尋覓 停泊在一邊的 事變車輛,并設法將車輛拖入汽修廠維修。雙方約定騙取的修理費用,“打拋錨”人員獲取利潤的四分之三,修理廠獲取四分之一。
去年3月至6月期間,該團伙用 雷同的 目的先后75次騙取了75名車主錢財。法院最后判決張某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 權力2年,并處罰金5萬元;嚴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,剝奪政治 權力2年,并處罰金5萬元!按驋佸^”人員錢某等人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分別處罰金5000元。修理工周某等4人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緩刑1年6個月至有期徒刑10個月,緩刑1年不等,處罰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