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車時應簽訂合同 防止以次充好
事由 去年江蘇揚州市李先生從某4S店購買了一輛2.0T車型的汽車。“2萬公里保養時需求改換火花塞,也是從這家4S店改換的,到了4萬公里保養時,是在另一家4S店改換的火花塞,我發現此次改換的火花塞與上次改換的不一樣。”李先生 示意,當時工作人員告訴他,他原來改換的火花塞是1.8T車型專用的火花塞,并不是2.0T專用的。“于是李先生通過客服熱線進行投訴,客服熱線向來 示意會給他反饋問題,但卻沒有任何發展。”一個半月過去了,李先生向來未接到4S店的正面 答復。
【點睛】以次充好、賺取高額差價是汽修店服務中常見的 手段。車主送修愛車時需多留個心眼,一是交修時簽訂書面合同,對 品質 標準、維修費用進行明確約定,切實避免日后 產生爭議;二是如有條件,提車時最好攜帶懂維修技術的朋友進行查驗,有異議當場提出。第一次修車的4S店明顯存在欺詐行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