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款電動自行車涉違法違規被禁售:必須遵守限速25公里/時等新國標
11月5日消息,據國內媒體報道稱,近期,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多批次《刪除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》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
自今年8月以來,共有25家企業的34款車型因不符合相關規定、存在重大違法違規、3C證書暫停等違法違規問題被通報,其中包括“小牛”“小刀”“綠源”等多個知名品牌,涉事車型被禁止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。
11月1日,電動自行車新規正式實施,行業迎來強監管。
對此,業內人士指出,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行業管理,提高、完善行業強制性國家標準及有關管理規范尤為重要,特別是對電池隨意改裝等亂象上。如若長期監管不到位,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各類事件乃至事故會越來越多。
根據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》的明確規定,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以下這幾個要求:
車速最高不能超過25公里每小時;
整車重量(含電池)不能超過55千克;
電機功率方面不能超過400瓦;
電池標定電壓小于等于48伏;
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;
必須經過3C認證。
對于上述國標,有不少網友吐槽比電動自行車還慢,但是在更多專家看來非常有必要,十次事故九次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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