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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馬高速收費期延長 口子怎能隨便開? |
江蘇省的寧馬高速公路(南京至馬鞍山),從1998年開始收費,收費期限15年,今年9月到期。就在南京市民翹首等待第一條免費高速誕生的時候,江蘇省政府近日卻批復同意寧馬高速收費期 蔓延至2016年9月。 批準寧馬高速收費期 蔓延3年,有關方面給出的理由有兩點:一是這條高速公路當初的投資尚未收回,二是該公路建設互通立交新增債務以及擴建該路需籌集資金。這些理由看似有理,實際上明顯違規——根據現行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“最長不得超過15年”,寧馬高速作為一條政府還貸公路,15年收費期是上限,也是不能 打破的政策“紅線”,收費期滿即應 停留收費。批準寧馬高速 蔓延收費期限,于法無據。 這里有一個問題需求 澄清。 有關人士 示意,公路因追加投資而 蔓延收費并不違規,公路節假日免費也可 蔓延收費期限。這種說法 徹底是攪渾水。不錯,今年5月交通運輸部發布的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( 修改案征求意見稿)》中, 確切有 類似規定,但很顯然,這只不過一個征求意見稿,遠沒有成為正式規定,而寧馬高速今年9月就到期,不得不根據現行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即將 停留收費。 情理如此 方便, 毋庸 詭辯。 國家對公路收費設定最高期限,顯然是為了 預防公路收費綿綿無絕期。試想,假如尚未收回投資 可以成為公路 接續收費的理由,公路改擴建 可以成為 蔓延收費期限的根據,那么任何一條公路便都能找到理由和 步驟 蔓延收費期限,這個“口子”一開,公路收費就可能子子孫孫收下去。 因此,公路收費最高期限必須 履行“一刀切”。實際上,公路投資與 其余投資一樣,可能盈利也可能虧損,經營虧損的高速公路多得是,寧馬高速是一條政府還貸公路,江蘇和南京又都是經濟較發達地區,本地政府為何不能 累贅虧損呢?車主繳納了多如牛毛的稅和費,政府難道不該拿出一 部分為車主服務嗎?何況,寧馬高速沒有收回投資, 畢竟是車流量較小等客觀原因導致的,還是經營不善、人員成本畸高、管理層鋪張 浪費等主觀原因造成的,這個問題值得探究。有關方面能公開明細賬嗎? 高速公路亂收費 景象屢禁不止,民眾 天怒人怨。 可以說,寧馬高速公路 蔓延收費期限開了一個 頑劣的先例,假如這種行為得不到 禁止,勢必有更多公路以各種借口步其后塵,如此,公路收費可能真的要綿綿無絕期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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